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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凤栖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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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 真是可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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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栖梧的话才刚刚说完,就看见那边有一名警察,已经举起了手里的枪,对准了其中的一名学生。

宋栖梧的心堵住了嗓子眼,急得赶紧奔了出去,

像那名学生示意。

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,宋栖梧只听见了一声枪响,而后她瞪大了眼睛。

这一声枪响,意味着的,是一个年轻生命的逝去,也意味着武汉学潮,势必会轰动全国,这件事,没有那么容易了结了。

正在缠斗的人群也静了一静,而后,宋栖梧眼见着那名举枪的警察倒在了地上。

周遭的人,俱将眼神投向了上面的沈朔言,宋栖梧甚至还能看见,沈朔言的枪口上还冒着烟。

周围的警察在一瞬间警醒过来,将手里的手枪都对准了沈朔言,宋栖梧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。

学生们也反应了过来,瞬间归拢,将沈朔言牢牢的护在了身后。

隔着重重的人海,宋栖梧看不见沈朔言

的表情,但她想,至少在这一刻,沈朔言一定是开心且幸福的。

因为他所保护的人,也会反过来护着他,就算是死了又何妨,至少这时候的他,不在被人误解而不能解释。

那名市长从里面匆匆跑出来,看见这种对质的场面,下来就给了旁边一个男人一巴掌。

他们在交谈什么,宋栖梧听不见,不过下一瞬间,那名男子说了些什么,底下的警察也就将枪都收了起来。

那名受伤的警察,也被人抬起来带走了。

危险去除,学生们渐渐散开,沈朔言就笔直的站在他们的后面。

宋栖梧忽然瞥见,隔壁的巷子里,冒出了一个熟悉的身影,她在去看时,

宋子谦默默的走到姑姑的身边,叹然道。

“厉害!姑父是真厉害!”

宋栖梧撇了他一眼,没好气的拧了他的耳朵,重新跨上自行车。

“回家!”

一路上,宋子谦都在不停的问宋栖梧,为什么不留下来看全程,按理来说,一会儿就是姑父出风头的时刻了。

有了救学生的这点关系,那市长肯定会让姑父说点什么,好好安抚一下学生的情绪,让他们离开市政府的门口。

宋栖梧弯了嘴角,在多数少年的心里,都有一个英雄梦。

眼下沈朔言,就满足了宋子谦的英雄梦,然而对于沈朔言而言,他却未必想要这样的英雄梦。

华北的确不该让给日本,这帮学生本来就没有做错,他作为军人,尚且这么憋屈,甚至还不如这群学生来的热血肆意。

“子谦,等你长大了,就会明白,有很多的英雄,大多都是不屑当英雄的。”

譬如沈朔言,譬如死去的宋启瑜。

宋子谦回去的时候,毫无意外的被祖父罚跪在祠堂了。

是夜,宋儒言去卧房陪宋子谦了,宋栖梧坐在门口的台阶上,既是给大嫂守夜,也是等候沈朔言。

夜深过后,呼啸的北风带来阵阵雪花,宋栖梧在庭前拢了盆碳火,从厨房里拿出了几个红薯放在旁边,碳火烘出香甜的气息,给冬夜添上一丝温暖的气息。

冬日的夜晚总是格外的漫长,长到宋父已经陪着宋栖梧将近两个小时了,宋栖梧催促他快点歇息,方才离开。

大门被虚掩着,隔着门缝,沈朔言看见了等她的宋栖梧。

“一个人在这里,不怕吗?”

沈朔言走进去,军绿色的大衣上面,落满了雪花,宋栖梧起身,替他惮去浮雪。

“怕,但是不敢说啊,不然让谁来守夜?父亲还是子谦?”

沈朔言一直觉得宋栖梧的身上,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在吸引着她。

他说不清楚是什么东西,可在这一刻,他似乎有些明白了。

这样的女人,表面上并不依附于他,可内心深处,她还是需要有人能分担她内心的怯弱的。

若是有朝一日,自己出什么意外,她也能坚强起来,努力的活下去。

他们是军人,是提着脑袋过日子的,风险太大,虽然军人性子急,大多都喜欢找性子柔软一些的妻子,可一旦风险来临,她们便会失去依靠。

沈朔言自幼受到母亲的影响,知道自己不需要柔软的菟丝花攀附自己,他需要的是同样坚韧的一棵树,能陪他共度人生的风雨。

而宋栖梧,就是这样的一棵树。

“栖梧,为什么曼卿会叫你七七?”

结婚之前一直没问,是因为女儿家的闺名,他随便问起来有些不礼貌。

这个名字,似乎只有方曼卿会叫,其他人包括宋父,都叫她栖梧。

她在家里也不是排行第七啊!

宋栖梧挑眉笑了笑,从小到大,就没有人不对她名字感兴趣的,每次都有人问,都被她搪塞过去了。

没想到,他的丈夫,居然在结婚后,才问起这个问题。

“你看那里。”宋栖梧指了指庭前的那棵梧桐树,冬风肃杀,早已将绿叶悉数剥落,只留下光秃秃的树干。

今夜的雪格外的大,树干弯曲处,早已经积满了雪,看起来倒是颇具诗意。

“我出生那天,父亲梦见一只火凤在门口盘桓而无处落脚,醒来后,就带着哥哥出城挑了一棵青色的梧桐树,种在了院子里,当晚,我就出生了。

原本以为会是个男孩子,所以名字一早就起好了,谁知我是个女孩子,就摊上了这么个牛气的名字。 ”

沈朔言起身,走到梧桐树旁边看了一圈,又拍了拍树干,笑道。

“看来岳父的这棵梧桐,是为了我种的咯。”

有凤栖梧,宋栖梧是女孩子,自然不是火凤,那这火凤,自然就是指贵婿咯。

宋栖梧笑着撇了沈朔言一眼,倒是没有否认,只拿了火钳,在碳火盆里拨弄着,寻出了红薯,剥好了之后,走到前面递给沈朔言。

“快别提了,我母亲一听说,给我起了这么个名字,把我父亲骂了一天。让他改名字。

偏族谱上一早就记了名,改不了了,母亲气的要死,就给我起了个谐音的小名,叫七七。

不过我父亲和大哥从来不叫,只有母亲和曼卿会叫,因为曼卿只要一叫我的小名,我母亲就给她糖吃~”

方曼卿自幼的性子,其实是精明里透露着憨傻,宋栖梧常常将她哄得团团转,其实直到现在,方曼卿的迷糊劲还是没少到哪里去。

她昨晚在这里待了一宿,今早就发烧了,还吵着要来陪宋栖梧,还是宋栖梧发了火,才把她赶了回去。

“我小时候很顽皮的,你看这里的疤,就是我小时候翻墙去她家里给摔得,后来,我爸就在墙上装了玻璃碴,专门防我的。”

宋栖梧的脑袋上,有个月牙一般的白色伤疤,平时被头发盖住了,轻易看不见。

沈朔言摸了摸她的脑袋,颇为叹服道。

“你不进军校,真的是可惜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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